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月3日消息(记者 杨净毓)自2021年开始,呼和浩特市给来呼和浩特、留呼和浩特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舒适的居住条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底,通过“租赁、购置、改建(改造)存量房、新建、国企建设的安居项目调整”等方式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2024年还将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通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了呼和浩特市就业创业大学生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分为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
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满足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要有监护人);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名下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三个条件。
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满足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要有监护人);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名下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在呼和浩特市连续缴纳两年社保或公积金(自申请之日起)四个条件。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租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本科生每月500元、专科(高职)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专科(高职)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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