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将生态环境信用作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不断迈向新水平的“强力引擎”,强化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引领企业“生态守信”。
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纳入清单管理企业122家,对清单企业可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通过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系统、用电监控系统、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做好日常监管,并结合企业自身需要提供入企“体检”服务。全市已累计建设442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732套用电监控系统。着力打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法治化生态执法环境,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工作态势。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体系,出台《包头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共完成抽查企业220家,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的环境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环保信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信用信息共联共享,持续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
今年以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用机制为抓手,依托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对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信用管理对象,依照相关法规在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记分。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环评审批时限由60日压缩为3日。截至目前,政府投资5000万元、企业投资亿元以上的628个全市重点项目中有546个办结了环评手续,办理率为86.9%。(记者 格日勒图 通讯员 刘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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