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2013年至今,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32.4亿元,持续支持社区在推动党组织建设中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打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动资金管好用好。

  特别是202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把解决“不敢花、不好花、花不好”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资金使用外延,在资金用途上,从原来规定资金“可以做什么”转变为重点强调“什么不能做”;进一步优化了资金使用流程,资金使用程序由原来10条简化为5条。《办法》结合当前财政管理新要求,对资金支出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使资金管理更科学、使用更方便。

  接下来,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办法》要求,列出清晰的任务书、时间表,开展调研走访,督促各相关部门、地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改变资金“一拨了之”的现状,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记者 杨帆)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杨净毓
150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乌海湖迎来大批红嘴鸥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