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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王丰

  5月7日,随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民营企业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两个机构的挂牌,标志着广大民营企业在内蒙古有了“娘家人”。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区经营主体达278.27万户。其中,小微企业61.14万户,同比增长9.74%;个体工商户203.71万户,同比增长7.59%。

  民营企业在内蒙古是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一头连着人间烟火,一头连着百姓生计,是畅通经济循环、服务群众的“毛细血管”,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多方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在过去几十年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新形势下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对稳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设立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换言之,设立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有利于协调不同部门的民营经济支持政策,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抵牾。

  另一方面,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而言,在“鼓励、支持、引导”之外,做好“服务、保障、关怀”同样重要。部分民营企业有顾虑和困惑,原因就在于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而一些有意愿、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又可能在发展中遭遇“旋转门”“玻璃门”。

  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要成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娘家人”,而不是“婆家人”。民营企业有哪些关切、诉求,就耐心倾听;有哪些困难、担忧,就实实在在地解决;遇到了委屈或不平,更要理直气壮地为之撑腰。最重要的是,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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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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