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2024年起,内蒙古全面实现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
目前,基金当期各项收入全额归集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待遇等基金支出由自治区统一核定、统一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自治区承担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各盟市履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基金管理、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责任。
据悉,工伤保险基金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转变,是实现以全区统一工伤保险政策为核心、以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为基础、以基金监管为约束、以基金预算管理为手段、以信息管理和经办管理为依托,加快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体系,保障基金长期平稳安全运行的重要举措。2024年一季度,全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3亿元,支出4.3亿元,全区1.49万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实现按时足额发放。(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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