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自2022年国家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优势资源,聚焦建设短板,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积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项目,累计争取并下达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26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提供政策指引和机制保障。
优化资金投向,带动有效投资。为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内蒙古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支持县域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建设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引导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撬动社会有效投资,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绩效评价,推动项目落地。自治区财政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将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融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促进各级相关部门实施项目全周期管理,推动资金使用落地见效、项目建设走深走实。
经过努力,目前全区县城、乡镇、村三级商贸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70%,初步形成了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县域消费流通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持续做好资金和政策统筹衔接工作,争取到2025年实现县级综合商贸中心与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实现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商店全覆盖,促进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自治区财政厅经济贸易处负责人童连娣说。(记者 杨帆)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