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批准对"阿尔山矿泉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记者从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这是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组以来批准的首件矿泉水类地理标志产品,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重组以来全区首件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
阿尔山矿泉水含有独特的有益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是极具阿尔山地域代表性的产品。2023年,兴安盟委、行署科学统筹推进阿尔山矿泉水的开发与利用,并部署启动"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加快阿尔山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以30年以上人文历史记载为前提条件,以产品特色指标为基础条件,以建立产品标准为必要条件,并需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区域。
在"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过程中,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阿尔山市政府挖掘相关人文历史资料、梳理特色指标、精心准备技术审查,并主动协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效完成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大限度压缩审查时限,形成紧密配合、沟通、协调的三级联动格局,为"阿尔山矿泉水"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创造了有利条件。
下一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尽快组织完成"阿尔山矿泉水"地方标准制定等工作,协助指导当地做好生产企业授权和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充分发挥"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品牌在招商引资中的引领作用,为兴安盟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记者 高敏娜 实习生 刁博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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