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2021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坚持高位统筹,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供给,“双减”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为“双减”工作全面谋篇布局。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50余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务实管用的“1+N”政策体系和制度规范。聚焦提高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等,内蒙古组织制定各学科课堂教学规范、制定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措施等,有序推进校内减负提质增效;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等,大大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发展,持续推动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
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建立“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或组建工作专班。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连续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自治区教育厅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进一步加强“双减”工作的归口管理,确保全区工作“一盘棋”推进,“一条心”落实。成立由426人组成的校外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聘请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科协等部门的相关专家以及自治区督学、专业律师等作为成员,承担校外教育培训政策论证、项目鉴定、材料审核等工作,着力保障各项工作规范科学落地落实。
在自治区的统筹指导下,各地聚焦工作落实,不断制定“双减”配套政策。
包头市聚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制定《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建设10所“基于课程标准教学”市级实验校,并以此为示范引领,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拓展线上教学,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需求;印发了《包头市义务教育基础性作业设计指南》,有效提升作业管理水平。
鄂尔多斯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校外培训在实行政府指导价、预收费监管、从业人员管理、非学科类分类审批等方面,形成若干配套文件,细化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应标准。在执行层面上,优化程序、明确分工、规定时限、提供指南,保证政策落实有计划、有力度、有效果。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财政、编办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联合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科技局、文旅局、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年来,“双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区各地各部门主动工作、协调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双减”政策的工作格局,推动“双减”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一切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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