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202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63.27亿元支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其中,安排资金44.59亿元用于支持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农村公路联网、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村道安全防护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等,有效盘活农村牧区资源,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在公路养护方面,安排资金18.44亿元,100%农村公路列入养护范围;安排自治区农村牧区客运站补贴资金约0.24亿元,助力农村牧区运输服务能力提升。

  近年来,内蒙古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紧紧围绕将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目标,着力健全规章制度,积极统筹财政资金,为全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一方面,对财政投入保障作出制度性安排,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补助政策》,明确各类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另一方面,明确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中央车购税和自治区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实施细则》,明确自治区交通、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及地方财政投入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当年预算资金情况奖优罚劣。

  同时,自治区财政厅依托全国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持系统,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按季度审核各地上报数据质量;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自治区公路建设资金执行工作的通知》,按月调度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慢的盟市进行通报,并核减后续资金安排。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坚持财政资金的精准投入和有效管理原则,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记者  杨帆)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编辑:杨净毓
8614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内蒙古突泉:林果喜获丰收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