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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8月2日电(记者 杨净毓)“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弓建平说。

  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的发布会。

  《办法》共16条,修改7条,删除9条,新增9条。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会上,弓建平从明确制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及其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各环节工作要求等5方面进行了解读。

  弓建平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地震局完善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相关配套制度,抓紧制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完善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等方面配套制度,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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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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