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0月29日电(记者 李艳红)10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审议通过,实现内蒙古绩效管理工作在立法层面的新突破,同时,内蒙古也成为全国第二家在省级层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地区。
《条例》依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绩效管理的法治化作为提质增效的发力点,围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内容及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明晰各方工作职责,硬化绩效管理约束和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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