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2月10日电(杨净毓)1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
《办法》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李星墨表示,从202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投入30多亿元用于内涝治理和排水设施建设,本《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城镇排水防涝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绿地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李星墨介绍,人口密集、内涝易发地区,以及地铁、下穿隧道等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优先安排易涝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办法》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镇排水设施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新建排水管网质量检测和既有排水管网现状评估,将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管网更新改造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改造计划。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