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12月17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12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深化发改、财政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简政放权的主要措施来看,一是专项资金管理放权。明确专项资金“财政管两头、部门管中间”,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分配等职权由自治区财政厅全部放到自治区主管部门。
二是放宽预算调剂权限。在一定额度内,改审批制为备案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调剂自主权。
三是放宽专项债券分配权限。改革专项债券分配办法,提高盟市在确定专项债券项目方面的自主权。
四是放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提高部门自行审批资产处置权限。
五是优化财政拨款审批管理。简化财政拨款审核流程,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按照最少原则设置;放宽科研资金监控管理和教育资金专户管理。
六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实行涉企事项、代理机构事项、评审专家事项和预算单位事项等4类事项“一次办”服务,优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
七是优化提级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直达机制,对地方财政管理、使用逐步规范的专项资金,取消提级发放管理。
北疆新闻: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客户端),内蒙古出版集团新华报业中心旗下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网站(客户端)。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