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融媒、北疆新闻网、北疆新闻APP、北疆云消息(记者 张鑫) 1月11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开幕。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其格作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常委会把提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要履职内容来抓,坚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办理协商为重点,提案工作呈现五个“新发展”。
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取得新发展。2018年起,将提案办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强化提案工作。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22年起,自治区党委常委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实现党政领导、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全覆盖,构建起了党委、政府、政协联合联动机制。
“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理念取得新发展。自治区政协注重提案培育工作,确立提案质量导向,强调提案要比质量不比数量,提案撰写要规范、提出问题要聚焦、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全过程协商议定,从源头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办理协商反馈成果取得新发展。届内,首次在政协云平台建立提案工作系统,开通录入、查询、办理复文和参阅历届提案等功能;首次建立提案办理责任工作机制;首次把提案协商纳入年度政协协商计划;首次建立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复核拟立案提案机制;首次建立了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联合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五年共发《提案督办函》213件;首次向委员发送不立案转办的《告知函》;首次开展了“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活动,推动了提案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形成了政府常务副主席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区直党政机关和盟市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把协商作为必经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协商办法;自治区、盟市两级政协联合开展监督性提案督办工作,推动解决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现场督办,对部分“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提案开展“回头看”跨年督办,持续推动提案办理和意见建议落实。
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取得新发展。自治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先后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制定了《区直党政机关和盟市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工作办法》《提案质量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提案委工作简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办法,建立提案办理机构四级责任人工作机制和提办双方双向评议制度。
提案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取得新发展。每年召开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提案,每届评选表彰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提案整体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提案工作智库,连续三年组织提案中长期课题研究,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依据。推进“互联网+提案工作”,开通手机APP提案系统,实现提案工作网上掌上全流程作业功能。
今后,自治区十三届政协提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要求,把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努力提升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助推现代化内蒙古建设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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