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此前确实存在疏忽”,“检察机关指出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漏洞,今后我们将以此为鉴、由点及面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把防范风险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实现企业安全、合规、绿色发展。”涉案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
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某居民小区存在电梯门无法正常关闭、电梯存在运行故障、电梯内散落建筑垃圾等安全隐患,此外,负责电梯维护保养的物业公司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充分调查核实和全面审查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进行整改,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修保养,聘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推进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并重,引导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树牢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守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检察力量。(马向南 史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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